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的批覆》(國函[2012]215號),現將《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的通知國開辦發[2013]17號
- 對象: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
- 文號:國函[2012]215號
- 時間:2013年2月4日
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的批覆》(國函[2012]215號),現將《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別山片區地處安徽、河南、湖北三省交界地帶,集革命老區、糧食主產區和沿淮低洼易澇區於一體,是國家新一輪扶貧攻堅主戰場之一。《規劃》實施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區域發展帶動扶貧開發、扶貧開發促進區域發展”的基本思路,著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改善農村基本生產生活條件,著力承接產業轉移和發展特色優勢產業,著力促進就業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著力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將大別山片區建設成為革命老區加快發展示範區、國家重要糧食和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承接產業轉移重點區、紅色旅遊勝地和文化休閒旅遊目的地、華中和長江三角洲地區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
二、請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按照《規劃》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戰略定位、發展目標、空間布局和發展重點,組織編制本省和片區內各縣(市)的實施規劃,確保各項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大別山片區跨省協作,打破行政分割,發揮比較優勢,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促進交流合作。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和具體任務,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研究制定貫徹落實《規劃》的具體措施,加大對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制定、資金投入、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傾斜。作為大別山片區扶貧攻堅工作的聯繫單位,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加強溝通協調,統籌研究、指導和幫助地方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合力推進《規劃》實施。
四、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照國務院的批覆精神,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會同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實施情況。 附屬檔案: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
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的批覆》(國函[2012]215號),現將《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別山片區地處安徽、河南、湖北三省交界地帶,集革命老區、糧食主產區和沿淮低洼易澇區於一體,是國家新一輪扶貧攻堅主戰場之一。《規劃》實施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區域發展帶動扶貧開發、扶貧開發促進區域發展”的基本思路,著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改善農村基本生產生活條件,著力承接產業轉移和發展特色優勢產業,著力促進就業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著力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將大別山片區建設成為革命老區加快發展示範區、國家重要糧食和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承接產業轉移重點區、紅色旅遊勝地和文化休閒旅遊目的地、華中和長江三角洲地區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
二、請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按照《規劃》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戰略定位、發展目標、空間布局和發展重點,組織編制本省和片區內各縣(市)的實施規劃,確保各項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大別山片區跨省協作,打破行政分割,發揮比較優勢,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促進交流合作。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和具體任務,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研究制定貫徹落實《規劃》的具體措施,加大對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制定、資金投入、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傾斜。作為大別山片區扶貧攻堅工作的聯繫單位,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加強溝通協調,統籌研究、指導和幫助地方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合力推進《規劃》實施。
四、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照國務院的批覆精神,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會同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實施情況。 附屬檔案: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
國務院扶貧辦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3年2月4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3年2月4日